许多食品企业经营者以为,只有在食物场所肮脏不堪时,才会被卫生官员罚款。但事实上,根据 《2009 年食品卫生条例》,卫生官员在检查过程中,可执法的规条超过 30 项。今天,我想与大家分享 7 个食物企业最常忽略、却最容易导致罚款的违规事项。好消息是:这些要求其实并不难遵守——只要你清楚卫生官员真正检查的重点。
食物处理人员未上食物处理人员训练课程(FHC)或未接种伤寒疫苗
在进行场所检查时,卫生官员通常会优先要求查看以下文件:
- FHC证书
- 伤寒疫苗接种卡
若无法出示相关文件,罚款可能会立即开出。部分业者延迟安排员工合规,常见原因包括:
- 认为“不会那么快被检查”
- 想先观察新员工表现,再安排上课或打疫苗
- 误以为兼职员工不需要遵守同样的规定
然而,条例第 30 条及第 31(1) 条 已清楚说明:
所有食物处理人员在开始工作前,必须完成 FHC 并接种伤寒疫苗。
而 条例第 11 条 也明确规定,确保员工合规的责任在于 食物企业经营者。
未为食物场所进行注册
许多 食品企业经营者 并不知道,申请营业执照并不等同于完成食物场所注册。所有食物场所都必须通过 FOSIM 系统 进行注册,并将注册证明展示在场所内。注册有效期为 3 年,而且可自行线上申请,完全免费。我曾遇过业者只是因为没有进行场所注册,就被开罚单。
食物处理时穿着不符合规定
在检查过程中,卫生官员经常发现以下情况:
- 未穿围裙
- 穿短裤
- 穿拖鞋
- 未佩戴头罩
我曾培训过一位夜市摊贩学员,他不仅持有 FHC 证书,也在营业时穿着得体、操作规范。某天突击检查时,他顺利通过;而隔壁一位没有上课、穿拖鞋和短裤的摊主,则当场被罚款。
指甲过长、化妆或佩戴饰品
除了穿着,个人卫生细节同样是检查重点。指甲过长、涂指甲油、化妆或佩戴饰品,都会增加交叉污染的风险。 曾有客户告诉我,他被罚款的原因只是——其中一根指甲过长。这些看似微小的细节,往往比食物处理人员想象中更重要。
食物直接放在地面或紧贴墙壁
食物存放必须符合以下要求:
- 距离地面至少 20 公分
- 与墙壁保持至少 15 公分 的距离
在忙碌的操作过程中,员工可能会将包装或为包装食品暂时放在地上。他们可能也不了解这项要求(尤其是还没上课的员工)。但这是非常常见、也极容易被卫生官员开罚的违规行为。
使用不合适或损坏的器具与设备
场所卫生不良
卫生状况不佳容易引来害虫与细菌。卫生官员受过专业训练,检查时不仅看表面清洁,而是追查害虫滋生的根本原因。几年前,我协助一家工厂建立食品安全系统。在初步观察时,一听到老鼠的声音,就立刻明白为何该工厂被勒令关闭。在这种情况下,场所可能被勒令关闭最长 14 天,直至卫生官员确认环境清洁合格,才允许复业。
总结
根据 《2009 年食品卫生条例》,以上每一项违规行为,都可能被罚款最高 RM10,000。多数罚款并非源自严重事故,而是因为日常的小违规不断累积。了解卫生官员真正关注的重点,并提前做好准备,才能保护您的生意与声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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